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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轮车电池 质保三年实施细则

2022-07-01    来源:    作者:山东小洋电源  浏览次数:22210


    1、三轮车电池出厂质保6个月,包用三年须另收延保费,标准如下:


包用三年政策由各地经销商自主选择,公司不做强制要求。客户未购买延保的,只享受质保6个月服务;购买电池同时购买延保服务的,凭《蓄电池保养卡》享受延保到3年的服务,延保期内出质量问题,更换备用电池。

具体做法是:由经销商收延保费并负责售后服务,小洋公司负责免费培训经销商,并提供完整的维护方案。

2、质保范围:漏水、断格、短路或批量问题等制造原因引起的故障电池。

返厂电池经检测,判定可修复的公司有偿修复,修复后退还给客户;判定容量合格的、不在质保范围之内的,运费均由经销商自己承担。

3、过充、过放、欠充、欠液、过载、充电机不匹配、双电机、电机功率过大、添加不明液体、人为破坏,不按规定保养使用以及因过充电而导致的整组电池报废等,均不在质保范围之内。

4、市电电压对电池充电影响巨大,使用现场电压过高会导致充电机失控,造成严重的过充电,36个月足以导致电池报废;电压过低会导致充电不足,其表现为跑路逐渐减少,落后电池反复出现;解决方案:请选择小洋公司推荐的带有稳压功能的充电机。

5、新装电池使用1530天内,必须回店检查一次真实的耗水情况,三次充电耗水1毫米左右才属正常;耗水特别大的必须立马使用时间控制器,将充电时间控制在6-9小时之内;否则视同失去所有质保资格

6、判定为曾经欠液充电的:①正板发红,②正板横梁爆皮,③盖帽及壳内壁发红或变色,④打开盖时有刺鼻的酸臭味等。

判定为加入补充液或不明物的:①极板发白,②电解液发绿、发黄或其它不正常颜色,③有刺鼻的气味,④密度高、隔板分层或剥离等。

判定为人为破坏的:①冲断铅件隔板,②凿漏壳体,③加入不明物,④破坏编码等。

7、每组电池都带有详细的质保细则和使用说明书,方便使用者正确使用充电机和及时补水,并能通过查看耗水多少来确认充电状态,及时修改调整充电参数或更换充电机。

8、不得以行驶里程、电压伏数,作为电池容量的判断依据;不同温度下20A放电容量检测标准(min )见下表。

不同温度下20A放电容量检测标准表(min)

9、该细则从202271日起实施。

   

   点击链接查看“电池使用维护说明及电池选配表(推荐值)” :小洋电池——管式铅酸电池专家 (zbdy.com)